©吳嘉寶 2023
「影像文學之旅」裝置展是一群熱愛影像創作的台灣年輕一代用他們的創作實際反映攝影在21世紀20年代最新面貌的展覽。
2010年代起世界文明已堂堂邁入「攝影4.0版時代」。攝影4.0版時代是什麼樣的時代?一言以蔽之,攝影4.0版時代就是影像創作者「拿影像當文字使用」,用影像「群」書寫動人而深刻的形而上內容的時代。
眾所周知,1839年攝影術問世以來,關於「攝影應該是什麼?」、「攝影是技術?還是藝術?」、「攝影紀錄(?)的,到底是外在的現實世界?還是攝影者的內心世界?」、「攝影之於人,是為何物?」等圍繞著攝影的種種問題一直都是爭議不斷的大哉問。
攝影即影像,影像即訊息:從攝影術到影像訊息傳播
2023年今天,我們終於知道,種種大哉問的癥結其實不在「攝影 photography」,而在攝影所得的「影像 image」之上。
「影像」才是上述種種攝影大哉問的關鍵所在。因為人類「使用影像的目的」是為要「傳播某種視覺訊息」,所以「影像如何被傳播?影像又擅長為人們傳播什麼樣的訊息?」才是問題的重中之重。換言之,影像所能傳播的,絕不僅僅是人們從「影像的外觀表象」所看到的那些訊息而已。
影像能夠傳播的最厲害訊息,往往是隱藏在影像背後的那些人眼所不能見的形而上訊息。也因此,和「影像」最擅長傳播的「形而上訊息」相比,人眼從「影像外觀長什麼樣子?」所能看到的形而下訊息都是問題的其次。
前述種種大哉問之所以會與「攝影」兩字牽扯不清,主要還是因為攝影術誕生當初,人們只有透過「攝影術」這個唯一管道才能得到影像導致。
2023年今天,可以為人們取得影像的科技已經不只攝影術一種,影印機、傳真機、掃描機、人手一機的手機、筆電、平板等隨身裝置、遍佈都市街頭室內外公共空間的監視器、懸浮空中的空拍機、衛星,在在的都持續地、無止境地為人們「攝取,也同時備份」無以數計的影像。
甚至只要能夠上網,人們立刻可以從網路上「下載/取得」可以任由我們合理使用的無數影像。可以說,2023年今天,人類文明已經進入影像取代文字,成為年輕一代與世界溝通的主要管道。
日常生活中,影像被大量使用,影像被大量傳播,影像傳播已經超越時空文化疆界限制,影像改變人類對世界甚至對自己的認知的時代。
也可以說已經從「攝影 Photography」的層次提升進入「影像訊息傳播 Image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的時代。
只要你想,影像已經可以任意取得,全然無需動用相機攝製。21世紀是「影像無所不在、影像滲透人心」的世紀。
正因為影像是人們用來傳播訊息,且是「傳播效率最高」的訊息軟媒 information soft media。設法讓影像承載某種訊息,而且將此影像大量複製後,在空間與時間軸上大量傳播出去,是人類社會使用影像的主要目的,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關鍵動力。
也因此,能夠在複製影像時盡可能不失真(數位複製取代類比複製),影像可以最大化地大量傳播(超越時空國界的網際網路取代紙媒傳播)等等影像傳播科技幾乎是瞬息萬變地一直不斷進化。
而「攝影的面貌」也隨著影像傳播科技進化的腳步,在攝影術誕生後的184年間有四大不同版本的進化。
1839年到1920年代間的「攝影1.0版時代」是銀板 Daguerreotype、卡羅版 Calotype 等照片實體與攝影凹版 Photogravure 複製的照片盛行的第一代攝影。
1920年代到1960年代間的「攝影2.0版時代」是透過平版印刷在報紙雜誌海報等紙媒上將影像大量複製成網點照片的第二代攝影。
1960年代到2010年間的「攝影3.0版時代」是藝術家親手製作的黑白銀鹽照片siver gelatin print 或內式顯色彩色照片Chromogenic print, C-print 等攝影原作 Original Print 透過美術館藝廊等牆媒與美術館典藏設備傳播影像作品實體的攝影第三代。
2010年代至今的 「攝影4.0版時代」則是使用網際網路藉著手機或筆電等末端隨身裝置螢幕傳播矩陣像素影像的攝影第四代。
三大迷障阻礙人們認識攝影真相
經過攝影四個時代變化的今天,我們終於認清了「攝影的真相」,是影像訊息傳播,是人們要使用影像來大量傳播某種只有影像特別善強傳播的訊息,但是在攝影進入「攝影4.0版時代」之前,也就是在2010年以前,人們對「攝影的真相」的認知一直被三大迷障誤導了171年。
先是攝影1.0版時代被影像生成所需諸光化學材料與操作材料所需的各項技術迷惑,認為攝影的核心知識就是「控制光化學相關的各種材料所需的技術」,這是遮蔽人們認識「攝影真相」的第一個迷障。
到了攝影2.0版時代,眾人對攝影的認知又被鏡頭前方必須先有某種事物狀態存在的「成像前提」迷惑,而認為攝影就是「攝影者拿著相機上街或前往異地,尋找能吸引觀者目光的奇觀,並用攝影術將奇觀紀錄(?)下來,再藉由紙媒傳播讓觀者驚訝、稀奇。
也因此攝影2.0版時代攝影者和觀者關心的只有「照片裡拍的是什麼人、事、物、事件?」等事物狀態。
也因此「攝影該拍些什麼?該怎麼拍?」的鏡頭前方的事物狀態就成為阻礙攝影真相顯現的第二個迷障。
攝影3.0版時代則是遠從20世紀初一些堅信「攝影可以成為獨立藝術表現媒材」的先聖先賢前仆後繼地努力耕耘,最終在1940年代促使美國幾家大型美術館開始收藏第一批攝影作品(等同於美術館公開承認攝影是獨立的藝術媒材),並在1965年前後因著美國攝影教育體系與藝術經濟(藝術教育、創作、展示、收藏、流通機制)體制與規模漸臻成熟,成就了「攝影3.0版時代=攝影是藝術」的時代。
在3.0版的攝影是藝術時代裡,作者或觀者的關心往往也陷入了:但看藝術家作者的「照片呈現暗房工藝的精緻程度所顯現的攝影媒材特質」與「視覺美感與圖形結構所顯現的視覺語彙」帶來的各種視覺形式是否精緻豐富,而不問作品內容與人、與時代何關的困境。也因此形成了:攝影作者和觀者關心的只有「作品的形式外觀重於內容」,也因此成為阻礙攝影真相顯現的第三個迷障。
第二與第三種迷障,好有一比。好比王羲之寫詩。其實王羲之寫詩,想要傳遞的應該是詩中字裡行間共鳴出來的內容,也就是詩中的形而上訊息。但很不幸的是,因為王羲之的書法太美了,絕大部分人在看王羲之寫的詩,往往只能看見王羲之的書法有多美、多令人讚嘆而已,卻忘了王羲之寫的詩句裡還承載哪些意涵哪些弦外之音等著我們去欣賞。
我們也都知道人有知情意:知識、情感、意念。人有身體、有靈魂,而靈魂棲身在身體裡面。
人有財富、有人品,財富讓人驕傲,人品讓人謙卑。攝影1.0版時代的攝影觀念講究的就像是「要求人的身體要健康強壯/ 影像要長得像人肉眼看到的實景一樣」。
攝影2.0版時代的攝影觀講究的就像是「要求人的外觀氣宇不凡/影像是罕見、是奇觀」。
攝影3.0版時代的攝影觀念講究的就像是「要求人的外觀要時髦懂得打扮懂得精裝自己/影像是精緻講究、是情感豐富」。
簡單來說,這三個階段都是「影像的靈魂被身體外觀遮蔽」的時代,主要原因當然是因為承載形而上訊息的影像靈魂還離不開影像的身體所致。
換言之,攝影1.0到3.0時代,每一張影像都必須依附在一張片基 base (紙張或塑膠片)上影像方能「存在」方能被人看見。
也因為這樣的物質上的限制,使得影像很難和聲音、語音、文字等其它訊息軟媒融合在一起。影像形成之後,即便想要修改不僅曠日費時,修改幅度也非常有限。
可以說一直到攝影3.0版時代攝影都是因為靈魂與身體無法分離,而非常不自由,更限制了影像可以為人類做大事的可能性。
數位科技解放影像,讓影像完全自由民主
2010年起,高度成熟的數位科技與市場需求促使了:1/搭載著高性能攝影功能的智慧型手機、2/能在瞬間將一張影像傳輸完成的 4G 傳輸系統、3/ web 2.0版網際網路上的社群媒體,三者幾乎在前後五年內同時出現。
以數位與網路訊號傳輸為核心的這三種軟硬體同時出現與相互共鳴,締造了人類文明中「影像完全自由民主」的時代。
這個時代裡的影像完全自由共由五個面向構成,亦即:1/影像的生成與取得完全自由民主、2/影像的更改與操弄完全自由民主、3/影像與其它訊息軟媒的融合完全自由民主、4/影像再製的材質與形式完全自由民主、5/影像的傳播完全自由民主。
可以說,攝影4.0版時代的攝影的進化,為人類文明帶來了「影像完全自由民主」的時代,影像完全自由意味著影像不須再「永遠且固定地依附」在某一個既定物質上,平日貯存在網路或硬碟上的影像靈魂(的另外一種形式:零和壹的數位訊號)只有必要時才被電腦手機的指令呼喚出現在某終端的某個筆電或手機的螢幕上,或被油墨或顏料附著在紙張上。
也因此一片手機或筆電的螢幕在相同面積的物質上可以前後顯示數以億計的影像。
攝影4.0版時代的這種讓影像的靈魂與身體分離的進化,正是人們可以盡情地使用影像傳播更深刻更動人形而上訊息;為人類文明做大事的癥結所在!也因此,由或大或小、或黑白或彩色,動輒上百張影像構成的;以「不把東西當東西看」,傳遞形而上訊息為共通特徵的「影像長篇小說 Photobook」,「影像裝置展 Photo Installation」,「影像劇場 Photo Theater」,都是在人類文明進入攝影4.0版時代方才出現的全新影像藝術創作形式。
影像有了這五種完全自由民主,以往在人們心中蒙蔽了「攝影真相」的三大迷障終於煙消雲散。人們終於理解:
1/攝影是為「取得影像」而有的諸多訊息科技中的一種。
2/影像和「文字、圖畫、聲音、語音」一樣,是人類用來傳遞訊息的五種訊息軟媒中,訊息傳播效率最高的一種。人們在傳遞訊息時,如果能同時併用這五種訊息軟媒,不僅訊息傳播效率更高,訊息體的內容也更加深刻、豐富。
3/訊息軟媒可以讓人們用來傳遞訊息,訊息又有「形而下訊息」與「形而上訊息」之分。帳單、罰單、信件、時刻表、菜單、IG, FB上的照片都是形而下訊息,屬於用完即丟的消費性用途。小說、戲劇、詩歌、交響曲、藝術電影等承載的都是形而上訊息,通常具備被公私立機構保存、典藏、流通、傳播的價值。
4/影像雖然在本質上屬於形而下訊息,但也可以被藝術家作者用來創造具備形而上訊息的「內容 Content」。換言之,運用影像等五種訊息軟媒傳遞訊息的最高境界與價值就在為人類創造能感動人心,標誌時代精神的形而上內容。
有了這四層的認知之後,相信大家都會開始明白,攝影藝術家在創作時,使用了什麼樣的機具、技術、材料根本不是重點,攝影家使用攝影術最終得到的影像承載著什麼樣的具體內容才是重點。
而所得影像的外觀長得什麼樣子也不是問題,影像裡面或影像之間承載著什麼訊息?這些訊息相互間共鳴結構了什麼樣的形而上內容才是「影像之於人,是為何物?」的最根本關鍵。
在這樣的攝影真相的映照之下,我們也才終於發現以往被誤認為屬於「攝影行為的核心價值」的「攝影術所需的各種機具設備材料技術」、「鏡頭前方被攝事物狀態」或者「影像外觀形式的美、影像工藝精緻程度構成的藝術性」,其實都不過是藝術家藉以表現更深刻形而上內容所需的工具或媒材 media 而已。
影像語意與脈絡成為影像文學之鑰:影像群之必然
為了讓世人更容易理解攝影行為與所得影像內容間的關係,台北視丘攝影藝術學院的攝影教學把攝影行為必須要有的「鏡頭前方被攝事物狀態」定義為「單張影像承載的三層訊息」中的第一層:「生物生存本能所需的訊息」,「由被攝體外觀或影像外觀形成的具象/形而下的視覺訊息」定義為第二層:「視覺語言及其結構」,一張影像可以承載的抽象/形而上訊息定義為第三層:「影像的語意」。換言之,在台北視丘攝影藝術學院上課的年輕人都會認識到,單張影像其實承載著三而一,一而三的三合一訊息:
第一層是「生物生存本能所需訊息 Information needed for surviving」,
第二層是「視覺語言及其結構 Visual language and its construction」,
第三層是「影像語意 Semantic meaning of image」。
如果對「單張影像承載的三層訊息」與上述「攝影真相」的四層關係有清楚明白的認識,同時又對「生物視覺優先處理與生存有關的一切訊息」有所理解,而且身處攝影4.0版時代的人,相信就不難發現:如果僅僅是「一張」影像,而這張影像又同時具備了相當優秀的第一與第二層訊息,則在一、二兩層訊息同時重疊一起的加乘效果下,就更容易遮蔽這張影像的第三層訊息:影像的語意,讓觀者不容易察覺這張影像中抽象訊息的存在。
換言之,如果攝影作品僅僅以「一張影像」的形式存在的話,這件作品就很難擺脫從第一、二層形而下訊息的束縛與遮蔽,進入第三層訊息帶來的抽象且形而上內容與價值。
這恐怕也是為什麼一直到2010年攝影4.0版時代出現為止,以單張為唯一存在形式的攝影作品一直很難獲得眾人青睞,認為一張傑出的攝影作品很難成為具備崇高藝術價值的原因。
也因此,早在1930年代就有有心人發現,在創作時如果刻意使用「多張影像」構成的「影像群」,而且在影像群中,刻意選擇具備某種「語意特質」的影像,再用某種形式相互將影像群排列在前後(書籍或影片)或上下左右(牆媒上的展示)的順序中,讓影像群的排列之間形成某種語境 context 與脈絡性訊息 contextual information(影像群之間自然會在觀者視覺中形成第四層訊息:脈絡性訊息),則在影像群之間更容易藉由每張影像各自承載的三層訊息的相互共鳴、群化、共構出足以超越三層訊息的形而上內容。
換言之,原本容易被第一、二層訊息壓制的第三層訊息(影像語意),可以藉由影像群間的脈絡性訊息加強、擴增、放大,而在影像群整體中建構深刻抽象且生動的形而上訊息。
1938年紐約現代美術館 Modern Museum of Arts, New York 為沃克・伊凡斯 Walker Evans (1903-1975) 舉辦以「American Photographs 美國人的照片」為名的展覽時,同步出版的同名作品集恐怕就是人類文明最早積極使用影像語意與脈絡性訊息創作形而上訊息的影像文學作品。
必須強調的是:由於使用影像群創作積極使用了影像第三層與影像群之間形成的第四層訊息,這兩種訊息都屬於抽象的、形而上訊息,也因此影像群的創作具備著「脫離」影像第一層訊息;需要觀者在觀賞時「不把東西當東西看」的特質。
也就是:如果作者在影像群中使用一張「卡在電線上的風箏」的照片,作者的用意並不在告訴觀者「那是一個風箏被卡在電線上」這個具象事實/第一層訊息(把東西當東西看),而是作者希望觀者從那張照片裡看見第三層訊息:影像語意所意涵的:「快樂時光消逝了/不幸的事情發生了/童年時光逝去了/愛我的爸媽媽過世了」等「風箏=快樂時光」,「卡在電線上=失去了」的譬喻。
同理,如果作者在影像群中使用一張「巨大的肥皂泡」的照片,作者的用意並不是希望觀者只看見「那是一個巨大的肥皂泡」的具象事實/第一層訊息(把東西當東西看),而是希望觀者從那張照片看見影像第三層訊息:影像語意所意涵的:「燦爛時光無法持久/短暫的快樂」等「肥皂泡外觀=美好」、「肥皂泡瞬間即破=瞬間即逝」的喻意。
使用影像群創作時積極使用影像語意與脈絡的這種「指桑罵槐」、「指著禿驢罵和尚」式的譬喻、隱喻、喻意、甚至挪用圖像經典結構等內容書寫方式,正是影像創作作者可以運用形而下本質的影像群來書寫形而上內容;讓影像內容的書寫可以進入文學層次的主要依據所在。
可以說攝影4.0版時代就是人們開始使用「影像群」創造「影像文學」的時代。也是人們積極運用影像群中每一張影像的「影像語意」與影像群之間浮現的「影像脈絡性訊息」共構「形而上內容」的;拿影像當作文字使用書寫形而上內容的時代。更是作者希望觀者不要把照片裡的東西當東西看的時代。
美國視覺藝術家路易斯・巴茲 Lewis Baltz (1945-2014) 這句銘言等於給了攝影4.0版時代的時代精神做了最佳定義:人人都會拍照,困難的是如何思考那些影像,(在影像間賦予脈絡)組織它們,然後試著用某種形式使用它們,好在它們中間結構出某種意義,這才是真正的藝術創作的開始。
Anyone can take pictures. What’s difficult is thinking about them, organizing them, and trying to use them in some way so that some meaning can be constructed out of them. That’s really where the work of the artist begins.”
個人認為路易斯・巴茲這句銘言為我們揭示了下面五點生活在攝影4.0版時代的我們應該持有的正確攝影觀念:
1/按快門、拍照已經不能稱為是藝術創作(因爲人人都會拍照)
2/一張傑出的照片,也很難稱為一件作品。路易斯・巴茲強調的只有使用影像群 them,才能創作,而不是一張照片 it。
3/能夠多元解讀影像,理解影像表象下影像底層蘊含的形而上訊息,是人們在攝影4.0版時代「會使用影像群進行影像創作」的前提。
4/懂得如何「使用影像群」才能進行藝術創作。
5/創作者創作時應該同時具備這些能力:
a.懂得如何挑選合目的的影像,
b.懂得將對的影像,用對的形式,放在對的地方,
C.讓影像群之間共鳴出某種意義。
其實,早在1923年/100年前,長期在包浩斯擔任攝影基礎課程的匈牙利藝術家拉斯洛・莫侯利-納吉 László Moholy-Nagy (1895-1946) 就說過這句先知般性預言:「攝影的知識就像字母一樣重要。未來的文盲將是那些不懂得拿相機當作筆用的人。
“A knowledge of photography is just as important as that of the alphabet. The illiterate of the future will be ignorant of the use of camera and pen alike.”」。
攝影4.0版時代元年,2010 年美國知名藝術家崔佛·帕格倫 Trevor Paglen (b.1974) 在舊金山現代美術館 SFMoMA 舉辦的「攝影已死了嗎? Is Photography Over?」學術研討會用這句話給他的發言做下結論:「毫無疑問的,21世紀將是攝影的世紀。在21世紀攝影將在社會運作機制中扮演更基礎的角色,攝影對社會運作發揮功能的不可或缺程度,將是在 20世紀用感光乳劑和感光相紙認識攝影的那些人所無法想像的。
Without question, the 21st Century will be a photographic century. Photography will play a more fundamental role in the functioning of 21st Century societies than 20th Century practitioners working with light-sensitive emulsions and photographic papers could have ever dreamed. 」
讀到這裡,相信您應該已經知道,也清楚明白「如何欣賞」這個「影像文學之旅」裝置展了。
這個展覽的八位年輕藝術家都是在台北視丘攝影藝術學院裡受過視丘日間部或周末班的影像訊息讀寫教育(Photo Literacy Education 簡稱 PLE)學程,以及2021年開始的視丘影像美學LIVE線上課程,也就是拿影像當作文字使用,用形而下本質的影像群創造形而上內容的教育訓練的同學。
誠摯的邀請您放慢腳步,徜徉在會場的影像群之間,緩慢、仔細地和各位作者一起享受品味這趟影像文學之旅。
吳嘉寶
2023.02.19於台北天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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