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嘉寶 1994
長期以來台灣攝影文化的景觀一直十分貧乏,貧乏到整個花園裡面除了一種在國外已經成為古典名叫街頭攝影(在台灣被稱為報導攝影)的花和另外一種好像已經被擠到園子外面、身影樵悴不堪名叫沙龍攝影的兩種花之外,五十年來似乎就一直不曾看到別種花了。
在這樣的困境當中,已經連續舉辦四年的「台北攝影節」事實上已經成為台灣攝影界每年一度的盛事。尤其自第二年開始舉行的台北攝影節新人獎和第三年按著開始的創作獎攝影比賽,更是時下有志攝影的青年年年都摩拳擦掌競相參加的年度大事。筆者非常榮幸在前年被邀請參加新人獎、去年、今年被邀請參加攝影創作獎的評審工作,今年創作獎的評審工作結束之後心裡實在有許多感觸,也被台北攝影節的現狀引發了以下的一些思考。
思考一是:台北攝影節對一九九○年代甚至往後台灣攝影文化的發展,有其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已經是不容抹滅的事實。但以目前的情形來看,明年台北攝影節辦得下去嗎?有沒有必要繼續舉辦下去?有沒有必要每一年都辦一次?台北攝影節是不是需要更有謀略的雄材來領導?
這是因為一直在得不到政府或民間企業的財務支持,只靠幾個本來生活只在溫飽程度的攝影家掏腰包奉獻(而且第三年還實際虧損了三十萬元新台幣),還每一年都要舉辦台北攝影節,個人認為實在是已經到勞民傷財的地步了。而且參加過台北攝影節評審的朋友都知道,每一年台北攝影節籌備執行的過程中實際參與義務工作的人實在是少得可憐(就連原來台北攝影節的自己人,這兩年來都因為意見不合而開始淡出)。今年七月十七日到台北正光大攝影棚參加評審工作的評審看到七、八位可以稱得上大師的台北攝影節幹部,在會場反復的準備著繁雜的排照片收照片的工作,每一位評審心中都非常不忍。
這也讓我們看到儘管時序已經是二十世紀末的一九九四年,雖然絕大部分的攝影家也都受過高等教育,可是我們的攝影社會仍然是凡事持看戲、批評心態的人多,願意實際獻身參與社會建設的人少。
這就讓我們的思慮陷入矛盾。既然台北攝影節的活動這麼重要,為什麼可以掌握的財務和人力資源那麼少?願意參與義務工作的人這什麼少?人心的自私固然是問題,但會不會其貸是台北攝影節的組織沒有積極善用本來可以運用得到的社會人力資源?為什麼這些年來沒有見到台北攝影節向攝影學分比較重(相對的學生對攝影藝術的認同感也比較強)的學校募集學生義工?
如果沒有善用學生義工的募集的原因,是因為每一年台北攝影節的準備期間如止好遇到大專學生期末考的考季,那是不是應該把台北攝影節舉辦日期與學生期末考考季錯開呢?如果連善用社會可用人力資源的考慮都不曾有過,那會不會是台北攝影節的組織形態缺乏謀略性領導人材呢?而這是不是又顯示台北攝影節每一年一定要推選一位新總幹事的這種領導人選出方式有其結構性的問題?
同樣的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思考:既然人力、財力資源都不足,那麼是不是一定要一年舉辦一次呢?如果每一年非辦一次不可,是不是應該仔細規劃評估每一年所要舉辦的項目內容,讓每一年的這些項目都是「把資源力量用在刀口上」的項目?到目前我們看到的似乎是台北攝影節委員們忙得連把每一項目活動準時實現已經很不容易了,因此雖然明知新人獎的其它後續整合、整理、分析、文字化、出版的工作非常重要,但因為人力不足所以只好省略這最重要的部分而忙著其它例行性的工作了。
思考二是:為什麼要舉辦台北攝影節?到目前為止每年的活動中到底有那幾樣的活動對社會大眾的影響最深?如果有,是不是應該把力量運用在這些活動中呢?過去幾年台北攝影節的活動中那一些活動,對改善台灣攝影文化環境最有實質效用?如何在未來的台北攝影節中更有效率的加強這種實質效用?
個人認為儘管台北攝影節的新人獎和創作獎攝影比賽的方式已經開始產生原先所無法預料的種種問題,但無疑的新人獎和創作獎攝影比賽仍然是攝影節所有活動中對台灣攝影文化的形成影響最大的。什麼樣的攝影作品得到新人獎和創作獎現在已經成為年輕攝影學生對攝影藝術價值認知的一種,每年公告一次的標準。事實上,新人獎參賽資格中要求作者提出十五張一套統一風格的作品,同時還要附上創作感言的規定,早已經影響了近年來攝影青年對攝影創作方法與創作態度的認知。這種影響必然直接而且嚴重地影響將要到來的台灣攝影文化新世紀的內容本文。
因此個人一直認為,如果要把新人獎和創作獎攝影比賽的實質意義影響發揮最大效用,只有一個方法;就是把所有比賽的評審過程的影音完全記錄下來,而且用詳實的文字與圖片發表在台北攝影節自己發行的攝影專刊上。個人也在前面提過,如此行所需要的人力可以向攝影課程學分較重的大學募集義工,所需的工作時間可以用提早評審日期延後攝影節開幕日期來解決。
總之,對台北攝影節而言應該是沒有任何事情比下面這件事情更重要,就是「讓所有參加比賽的人都知道,所有得獎的作品是因為什麼原因得獎,所有落選的作品是為什麼落選。每一個參加比賽的人都知道自己作品在那一個評審的眼中有什麼價值、有那些優缺點」。為了這個目的,台北攝影節的總幹事應該儘可能的考慮將僅有的主要可運用的資源投資在這件事上面。
思考三是:台北攝影節是不是應該換成不同的形態辦下去?
經常參加攝影比賽的評審工作的人都知道,所有藝術性質比賽(不只是攝影比賽)的最大弔詭就是,幾乎所有比賽的頭獎都只是該次參賽作品中第二、三流的作品。因為比賽少不了評審,而且越優秀的評審個性越獨特,尤其因為國內一直缺乏素質良好的評論人材,評審只好在成熟的藝術家中尋找。而成熟的藝術家幾乎部是個性獨特、嗜好分明。這幾位各有自己獨特喜好的藝術家一起評審,想要選出前三名的作品最後當然只好互相妥協,選出自己雖然不十分滿意但也還可以接受的作品了。
比這還糟的是,儘管所有比賽選出的第一各的作品並不是真正最好的作品,可是像台北攝影節新人獎和創作獎這樣重要的比賽的第一名卻是日後大多數年輕攝影學生攝影價值觀的絕對指標。就像去(一九九三)年第一屆台北攝影節創作獎一旦第一、二名選出比較觀念與裝置傾向的藝術作品,今年參加比賽的作品就出現大量使用類似方法與觀念製作的作品。姑且不談去年第一各的作品成不成熟、值不值得模倣,最令人震驚的是這些模倣去年首獎作品形式的藝術學生,竟然絲毫創新的勇氣都沒有,而他們最應得意的創造力竟然貧乏到只裡能拾人牙惠而已。更甚的是就連模倣去年得獎作品的形式,這件事情上,他們竟然連陳順築的作品都無法精確的解讀其要點與精神出來(就可以約略了解他們的影像閱讀能力有多強了)。
不僅如此,我們只要仔細檢視三年來台北攝影節新人獎的得獎作品和次年參賽作品的主要表現形式,就可以清楚的了解「不想創新只想撿現成的、模倣前次得獎者的表現形式」的現象,並不是沙龍攝影界人士的專利,就連平常自命不凡、不屑興沙龍人士為伍的藝術大學生在新人獎比賽中所表現出來的也是如此。
不過話說回來,不論本屆參加比賽的作品如何模倣前屆得獎的作品,只要這一周的評審不去認同興前一屆相似的作品,那些千篇一律模倣前屆的作品也不可能得獎才對。
正如今年創作獎參賽的作品雖然約有三分之一的都是模倣去年得第一、二名的廖慶昇和陳順築的作品形式,但是今年全部的評審都共同認為那些模倣去年的觀念與裝置形式的作品,實在沒有也在今年參賽的其他以傳統形式表現的作品來得好,因此最後只有作品整體完成度比較高、內容形式比較統一、影像表達意念簡潔、清晰有力的林明聰、王志偉、劉松森三人進入前三名(第四名趙順景的作品成績也很可觀,尤其有一位評審特別十分青?來?可惜無法得到足夠的票數)。尤其今年第一名的作品(是從三比二票開始,最後得到部分評審的「妥協」變成五票贊成)只是單純的對一些牆壁表面的「記錄」而已,沒有什麼了不起的觀念裝飾(個人認為第三名的作品是比較以巨大的畫面、以兩張配對成一組的、以兩張通俗影像間些微的影像差異引發觀者視覺比對遊戲的樂趣取勝,這樣的作品雖然略有觀念的表達,但影像本身的力量還是弱了一些),也沒有華麗的技巧(個人認為第二名的作品雖然主題意識十分強烈、表達力也屬上乘,但影像表層被作者畫蛇添足地施予過多的影像質感裝飾,這些技巧性的影像裝飾甚至已經氾濫到幾乎快要淹沒掉作者本來想表達的主題意識了)。雖然第一名的作品很容易被大家閱讀成只不過是牆面質感表現的、攝影學生入門練習式的作品,但是個人卻認為這一套作品每一張影像其實都具有極為深厚的影像底力,我們閱讀它的時間越長從影像底處散發出來的影像魅力越強。而最令人佩服的正是作者不求花梢矯飾不求技巧地從徹底乎凡清淡的題材出發,使用最基本的攝影方式,還能極平均又確實的在每一張影像上都容蓄下那麼雄厚、沈潛而又幽靜的底力。對攝影藝術沒有確實正確的認知是不容易得到這種成績的。這一點我們可以在作者不假借華麗的攝影技巧、不假借觀念撥弄觀者的知性、不假借影像質感氛圍對觀者五感官能的刺激,而敬積極地從正面逼進對象物,直接向影像的本質挑戰的態度就可以窺見其對攝影認知(至少沒有嘩眾取寵的味道)與影像功力的一斑了。
儘管也有些評審害怕外界可能從今年第一名作品的表現形式來推論以為今年創作獎的評審走回頭路,鼓勵老舊的表現形式而被外界批評成今年的評審觀念老舊,但是最後仍然大家都同意給予第一名的榮譽,一來是三分之二以上的評審都認為評審應該為如何選出「好作品的本身」負責任,而不必、也不應為選擇未來攝影的表現形式應該往那一個方向走而負責,二來,畢竟今年前三名的作品的確是「完成度」極高、內容形式非常統一的作品(和那些模倣陳順築形式的作品比較起來),尤其作品裡面更看不見以參賽為唯一目的的作品常有的嘩眾取寵的趣味在裡面。
今年的評審也都認為,這樣的評審結果並不表示觀念的裝置的影像作品完全沒有可取之處。相反的個人認為以時代的背景來說,還真只有觀念和裝置的影像作品才足以反映在這二十世紀末的世態人心、反映這個價值體系已經崩匱、動亂的台灣現今社會呢。因此那些落選作品的落選的原因絕不是表現形式上是否正確的問題(表現形式雖然有潮流時代之分,但是不論在任何時代,對藝術有清楚認知的評審本來就不應從表現形式上去判定作品的好壞),問題是落選的作品大多犯了一些影像閱讀與掌控能力不足的問題。他們大多只是一心想把有趣的裝置物與影像湊在一起,卻不太去管裝置物本身在形體上的抽象語彙和湊在一起的影像能否融合在一起是否有助於意念的表達。有的甚至連裝置物本身在形體上的質感與造形上的乎衡與否都缺乏成熟的考慮,更何況其他了。個人認為這些落選的作品會出現這些問題,固然是國內的影像教育幾乎仍然處於蠻荒的狀態,可是個人認為台北攝影節也應該為這樣的問題負上相當的責任。也就是說,台北攝影節當局沒有在去年創作獎結束之後讓大眾了解為什麼陳順築的作品會得到去年創作獎的第二名(以整體作品的成熟度與完成度而言,個人至今仍然認為他應該得第一名),才是為什麼今年會有這麼多人一窩蜂的模倣觀念、裝置與影像結合的參賽作品可是又沒有模倣得好的真正原因。這正是個人一直認為比賽結束之後將評審過程以及每一位評審的發言與投票內容詳實地公布,比比賽本身更重要的原因。很可惜的是儘管個人從第一屆新人獎攝影比賽就向台北攝影節當局呼?但是他們限於財力、人力的不足而一直無法這樣地做。
因此雖然在今年的創作獎攝影比賽中評審已經達成只評作品本身好壞不論其他的共識。照這樣的道理來看,新人獎也應該可以避免次年的作品模倣前年的得獎作品才對。可是我們卻可以在僅有的、三年的新人獎得獎作品中看到千篇一律、似曾相似、大同小異的作品。這種現象到底顯露了什麼樣的問題?還是因為所有參賽的作品都是模倣前一屆得獎的作品,實存找不到別的形式的作品(而這是不是另一種劣幣驅逐良幣式的惡性循環呢?),而評審老爺們又太仁慈不忍心把大獎從缺,所以只好每年選出「用一模一樣的方式」說故事的作品呢?(因此又變性的扭曲了攝影學生對攝影應有的正確看法,使得明年本來可能出現的良幣不敢提出作品,反而鼓勵了更多更劣的劣幣出現參賽,最後終於達成了「劣幣完全驅逐良幣」的時代偉大使命?攝影比賽之惡,實在是惡莫甚於此。個人以為長此以往下去,「台北攝影節新人獎」早晚難免要變成遺害台灣攝影沙龍界、為人垢病的「榮銜制度」了。要想避免這樣的結局而又能達到台北攝影節原先預定達成的目標,個人認為應該儘早採用「責任審查企劃」制度。
個人構想的「責任審查企劃」制度的內容是這樣的:
每年由台北攝影節主辦單位推選一至二位攝影評論家,並撥款由這些攝影評論家從應徵參加的作品中選出有最價值的二至十位攝影家的作品。最後再將這些入圍攝影家的作品,集中在攝影節活動日期中在台北市美術館地下的三個獨立展覽室、爵士、桓旋、彩虹等展覽會場同時一起展覽。
台北攝影節主辦單位可以發動民意、運用民氣,說服文建會和市政府教育局,讓這些藝術主管機關了解、認同每一年台北攝影節的活動對台灣攝影又化建設所具的重大意義。不但爭取每一年台北攝影節的開幕典禮都在台北市立美術館館內舉辦,而且事先將上述公立展覽場所在每年台北攝影節活動期間的檔期固定承包下來以供上述每年固定的展覽使用。
每一年展覽的同時出版得獎作品專刊,專刊的內容應該包括:
刊載該年在各展覽場所展覽的入圍作家的作品目錄。
刊載兩位攝影評論家在評審會議過程中所有的討論內容。
由該年度審查作品的攝影評論家針對每一位得獎作家的作品撰寫評論,說明其得獎原因。
由該年度審查作品的攝影評論家針對該年度所有參賽作品的內容撰寫評論,分析該年度參賽作品的趨勢變化。
每年攝影新人獎與創作獎的成敗完全由該兩位攝影評論家負責。攝影評論家的人選,由台北攝影節執行委員每年從候選名單中投票選出(與去年不同的攝影評論家)。以上構想主要的目的是在,讓目前已經初有「因循跡象」的新人獎攝影比賽能轉化成對年輕攝影後進有實質鼓勵、實質引導作用的有效制度。當然想要如是實現,一定會有無數的艱難、問題擺在前面(台北攝影節不就是這樣蓽路藍縷地走過來的嗎)。個人深信台北攝影節的委員們即或不一定認同上面所說的方法,但是只要這些已經是社會中堅的台北攝影節委員們持續保持他們為這塊土地奉獻心力的熱情和使命感,前面陳述的種種問題必然會有更理想的解決方法,台北攝影節也必百尺竿頭日新又新,則台灣攝影文化的璀燦未來必是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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